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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人入会条件:
        1.拥护本会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治未病”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单位入会条件:

        理事单位:
        1.从事“治未病”(预防保健、中医养生、亚健康等)的研究开发及生产经营、科研及从事“治未病”服务等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净资产达到人民币50万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
        4.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常务理事单位:
        1.从事“治未病”(预防保健、中医养生、亚健康等)的研究开发及生产经营、科研及从事“治未病”服务等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净资产达到人民币150万元以上;
        3.企业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且没有因产品质量纠纷而被消费者起诉并被终审判决败诉;
        4.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执行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积极配合本会秘书处的工作。

        副会长单位:
        1.从事“治未病”(预防保健、中医养生、亚健康等)的研究开发及生产经营、科研及从事“治未病”服务等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净资产应达到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3.企业或其主要负责人或企业产品最近三年内获得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或全国性行业机构的奖励;
        4.企业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且没有因产品质量纠纷而被消费者起诉并被终审判决败诉;
        5.企业的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均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治未病”企业前列;
        6.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执行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积极协助本会秘书处开展工作。
  • 一、理事权利:
        1、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优先参加本会活动;
        4、优先获得本会服务;
        5、本会提供与其他理事沟通交流的机会;
        6、优先获得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有优惠获得产品宣传服务的权利;
        7、入会自愿,退会自愿。

    二、理事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政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声誉和合法权益;
        3、按规定交纳会费;
        4、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5、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按规定向本会提供有关资料;
        7、服从本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本会的检查。

    三、其他事项:
        1、理事单位、地址、电话等变动时,请及时函告本会,以便保持联络;
        2、理事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3、理事如有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取消资格;
        4、理事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理事/会员证;
        5、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治未病分会理事会。
  • 1、授予常务理事单位证书及牌匾;

    2、在本会网站公布常务理事单位名称,刊登企业简介、主营业务并链接到企业网站;

    3、常务理事单位可提名常务理事一名,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常务理事可出席本会常务理事会议,听取、讨论和决定本会主要事项和活动;

    4、在本会网站“项目推广”栏目发布项目介绍2项;

    5、在本会微信公众平台“合作单位”中以常务理事单位身份长期存在,并为常务理事单位刊登新闻稿件(4次/年);

    6、免费参加本会年会,并免费享有会刊宣传一页;

    7、常务理事单位项目优先参评“治未病服务适宜技术(产品、设备)”,入选后颁发证书及奖牌;

    8、常务理事单位优先申请标准立项及标准起草单位;

    9、常务理事单位优先参与本会科研项目;

    10、常务理事单位可出函邀请本会领导出席其主办的相关活动;

    11、本会可做为协办、支持单位参与常务理事单位举办的重要活动;

    12、常务理事单位可与本会共同举办培训班;

    13、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展览会、学术研讨会、交流会、信息发布会、技贸洽谈会等活动;

    14、优先享有本会的媒体资源,包括中国日报网、中国新闻网、中国网、中国广播网、新华网、凤凰网、中华网、健康报网、新浪、搜狐、腾讯等知名媒体;

    15、优先享有本会提供的国内外信息咨询及业务联络服务;

    16、本会可依托资源优势,配合常务理事单位开拓国内外市场。

  • 1、授予副会长单位证书及牌匾;

    2、在本会网站公布副会长单位名称,刊登企业简介、主营业务并链接到企业网站;

    3、副会长单位可提名副会长、常务理事各一名,并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副会长可出席本会会长、秘书长工作会议,听取、讨论和决定本会重要事项和重大活动;

    4、在本会网站“项目推广”栏目发布项目介绍4项,在“品牌推荐”栏目刊登单位LOGO并链接至网站;

    5、在本会微信公众平台“合作单位”中以副会长单位身份长期存在,并为副会长单位刊登新闻稿件(6次/年);

    6、免费参加本会年会,并免费享有会刊宣传两页;

    7、副会长单位项目优先申报参评“治未病服务适宜技术(产品、设备)”,入选后颁发证书及奖牌;

    8、副会长单位优先申请标准立项及标准起草单位;

    9、副会长单位优先参与本会科研项目;

    10、副会长单位可出函邀请本会领导出席其主办的相关活动;

    11、本会可作为主办、协办或支持单位参与副会长单位举办的重要活动;

    12、副会长单位可与本会共同举办培训班;

    13、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展览会、学术研讨会、交流会、信息发布会、技贸洽谈会等活动;

    14、优先享有本会的媒体资源,包括中国日报网、中国新闻网、中国网、中国广播网、新华网、凤凰网、中华网、健康报网、新浪、搜狐、腾讯等知名媒体;

    15、优先享有本会提供的国内外信息咨询及业务联络服务;

    16、本会可依托资源优势,配合副会长单位开拓国内外市场。

  • 一、单位入会流程:
        1、仔细阅读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治未病分会入会指南,并与本会取得联系,对入会事宜进行沟通。
        2、按入会级别下载申请表。
        3、提交入会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扫描件;
        (3)生产许可证(生产型企业提交);
        (4)产品资质;
        (5)企业简介(用于企业宣传,请提供电子版)。
        4、经本会研究讨论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申请入会单位。
        5、申请入会单位收到通知后,将相应的会费在规定时间内汇入本会指定帐号中。
        6、本会在收到会费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入会单位颁发铜牌及证书。

    二、个人入会流程:
        1.填写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治未病分会会员/理事申请表,请于网上下载;
        2.提交个人近期2寸照片两张;
        3.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职称或职务证明、个人简历;
        4.经本会审核同意后,按本会规定交纳会费;
        5.本会收到会费后,办理相关手续,发放个人会员/理事证。
  • 1、授予理事单位证书及牌匾;

    2、在本会网站公布理事单位名称,刊登企业简介、主营业务并链接到企业网站;

    3、理事单位可提名理事一名,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4、在本会网站“项目推广”栏目发布项目介绍1项;

    5、在本会微信公众平台“合作单位”中以理事单位身份长期存在,并为理事单位刊登新闻稿件(2次/年);

    6、免费参加本会年会;

    7、理事单位项目优先参评“治未病服务适宜技术(产品、设备)”,入选后颁发证书及奖牌;

    8、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展览会、学术研讨会、交流会、信息发布会、技贸洽谈会等活动;

    9、优先享有本会的媒体资源,包括中国日报网、中国新闻网、中国网、中国广播网、新华网、凤凰网、中华网、健康报网、新浪、搜狐、腾讯等知名媒体;

    10、优先享有本会提供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11、优先享有本会提供的国内外信息咨询及业务联络服务;

    12、本会可依托资源优势,配合理事单位开拓国内外市场。

主办单位: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治未病分会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广阳中路绿地启航国际15号楼1206室

邮      编: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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