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这意味着“健康中国”已经成为党中央和各级政府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理念。
“治未病”理念和实践,是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宏伟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提高健康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弘扬中医药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提高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的重要动力,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抓手。《“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到2030年,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近年来,随着治未病工作逐步深入,治未病服务得到社会的认可和人民群众欢迎,治未病科学研究也取得了一批成果。但是,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凸显出一些问题和不足,包括治未病理论构建尚不完善,技术方法的科学筛选与集成不够,技术标准和评价方法尚未系统建立,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缺乏有效机制,科技支撑的作用有待更好发挥等。
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国家社会发展科技创新规划》和《“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为进一步加强治未病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对治未病服务与产业体系构建的支撑引领作用,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决定组织开展治未病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治未病分会负责。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科技创新项目
以治未病理论、技术、产品、体系等科技创新的应用研究课题为主。
2、杏林春苗项目
面向40周岁以下青年医学科研人员,鼓励自由探索。
二、项目申报重点内容
1.治未病理论研究;
2.治未病服务技术、产品研究;
3.治未病服务科技成果应用研究;
4.治未病服务信息化研究。
三、项目研究起止时间
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
四、 申报要求
(一)硬件要求
申报的项目应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治未病相关政策,对行业技术进步有示范和促进作用。项目技术应是先进、成熟、实用性强,能够跨地区应用,且无知识产权争议。
申报项目中涉及的产品、器械、设备等,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市场准入证明。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能够为项目推广提供支持的技术团队。
(二)申请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3年以上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能按合同要求匹配研究经费,并按规定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监管;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有两个以上承担单位的,必须明确牵头单位和知识产权归属。
2.科技创新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65周岁(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对于部分试点专项设立的杏林春苗项目,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技创新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均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杏林春苗项目(含任务或课题)须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
3.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曾有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未能按期完成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该课题项目;项目主要参加人员(正副组长)的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原有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8年12月底前结题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特邀咨评委委员及参与相关试点专项咨询评议的专家,不能申报本人参与咨询和论证过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参与课题专项实施方案或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试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课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需要查询相关参与人员承担改革前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和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治未病分会将组织对项目申报人资格进行复查,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申报项目,并纳入诚信记录。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将电子版《2018年度治未病科研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发至邮箱:xsb@zwb.org.cn;
2.将纸质版《2018年度治未病科研项目申请书》加盖公章连同其它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寄至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治未病分会科研项目部。(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辰光东路16号院6号楼青创大厦805,电话:010-86469784-804)
3.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5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治未病分会科研项目部
电 话:010-86469784-804 18511822313
邮 箱:xsb@zwb.org.cn
地 址:北京房山区辰光东路16号院6号楼青创大厦805-806
附件:科研项目申请书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治未病分会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