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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说明

一、申报条件说明

入选技术、产品或设备需符合以下条件:

1) 适合“治未病”服务机构开展;

2) 符合并已达到行业标准或相关要求;

3) 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4) 无失信记录;

5) 申报的材料需具备完整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二、申报单位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治未病”相关技术、产品和设备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 联合研制开发或生产的单位,在明确所申报的“治未病”技术、产品或设备后,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3. 通过技术转让获得新产品生产许可的单位,可单独申报或与原技术持有单位联合申报。

三、申报流程

                               

四、申报材料

(一) “治未病服务适宜技术(产品、设备)”申报表;

(二) 必备的附加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技术(产品、设备)图片、照片等。


主办单位: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治未病分会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广阳中路绿地启航国际15号楼1206室

邮      编: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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