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的颁布表明了国家对于中医事业的极大重视和关心,中医药事业正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中医药法实施一年多以来,笔者也切身感到中医药行业在中医药法的护航下方方面面的变化。
中医诊所遍地开花
中医药法中明确将开办诊所的条件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较以前开办诊所的条件,从流程上来看,这项措施可节省十余年时间。过去的一年,街上的中医馆越来越多,在家门口便可找中医拿脉抓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截至11月底,全国备案中医诊所7640个,比去年执行许可审批时增加近4000家。中医的根基在民间,中医药学简便廉效的特点深受广大基层百姓的欢迎,中医药法在尊重中医自身发展特点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办医,优化开办中医诊所的条件,方便了百姓就医。
中医人才合法“转正”
中医学自身的传承教育制度师承制培养的人才,在中医药法实施前,总会被认为其是非正规院校教育出身,从而质疑其行医资格。笔者在参加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调查时,就发现一些基层中医因此无法行医,被迫改行。中医药法实施后,其配套措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让越来越多拥有“一技之长”的基层中医得以光明正大的为当地百姓服务,越来越多的基层中医正积极通过合法途径为自己正名,极大地增强中医药事业服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充实了我国中医药卫生事业的储备人才库,令人备受鼓舞。
中医教育模式更加合理
中医药法遵循传统中医的人才成长模式,鼓励发展师承教育体系。第三十五条明确提出:“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法鼓励师承教育,也为中医院校教育改革提供了契机。以福建中医药大学为例,创新性地举办“修园班”,使得学生在大一、大二期间就与学校名中医、优秀教师确立师承带教关系,让学生早接触临床,这极大地提高了学生学习中医的热情,激发了学生对于中医的兴趣。
中医药服务产业丰富生活
中医药法实施一年以来,中医药相关服务产业的发展也迎来了新机遇。国内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72个,许多旅游景区主打中医养生、健康牌,使得游客在旅游的同时享受中医药诸如针灸、拔罐、按摩等理疗服务,大大提高了民众的生活质量,中医药正越来越受到百姓的欢迎和喜爱。作为一名中医医师,也明显感觉到医院愈来愈多的患者主动接受中医治疗,也着实增加了笔者对中医这条道路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