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人翘首以盼的中医药法,全面促进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在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之际,本报记者专访国医大师孙光荣,聆听他对于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的感想。
中医药法实施带来显著变化
“中医药法对于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而言,是生存发展的保障,是守正创新的指南,是建设健康中国的导向,是振兴中医中药的总纲。” 孙光荣这样评价中医药法的重要地位。
孙光荣认为,中医药法实施以后,中医药在抗击新冠疫情、养生保健治未病、治疗和康复重大疾病、保护人民健康、精准扶贫、六保六稳、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传播中华文明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从而中医药在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到了历史性提升。这是因为中医药法具有四个“有利于”的特点,一是有利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二是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三是有利于规范中医药从业行为,保障中药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四是有利于提升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所以,中医药法不仅仅关系到中医药,而是在解决健康服务问题上,为世界提供了“中国式办法”做出了独特贡献。
孙光荣表示,中医药法实施三年来,呈现出了四大变化。“第一个变化,是国内、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认识有了普遍的提高。第二个变化,是中医药人对中医药学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方术自信、文化自信得到进一步的坚定。第三个变化,是中医药管理的责任、范围、权限得以逐步明确。第四个变化,是吸纳确有专长中医师,在一定程度上充实了中医药基层服务力量。”他说。
把握四个关键,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法实施
孙光荣认为,在中医药法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四个关键问题,也就是中医药界当前最突出的四个问题:管理体系、人才培养、药材质量、文化普及。这四个问题解决好了,中医药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才能有效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在孙光荣看来,在行政管理体系方面,真正做到“坚持中西医并重”,关键在于中医和西医,能够达到“三平”,就是平级管理、平行运作、平等对待。
在中医药后继人才的问题上,孙光荣着重谈了自己的看法。“中医药法规定‘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以中医药内容为主,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注重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医药临床实践、现代教育方式和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这就明确了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纲领:一是要遵循中医药人才读书→临证→读书→临证的成长规律,包括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就是要早临床、多临床,而不能让基础理论学习与临床实习脱节,重点是要彻底改变学校教育原来四年课堂学习后再进行一年见习的教学方式。二是要注重中医药文化的传授,体现中医药的特色。在全民教育中,特别是中小学教育中,应当引进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中医药法实施以来已经重视这项工作,孙光荣说,在人才培养方面,还要强调中医药经典的传承,强化中医临床思维,规范辨证论治模式。此外,更要明确教学方式,传统与现代相结合。要在学历教育中大力引进师承教育,使之与现代教育方式能高度吻合,这就需要在制度设计中进行系列改革。培养中医师就是要使被培养者能用中医理论、中医思维和中医技术看病,应该重点放在医德、医术的考核上,应改革人才评价标准,把“能看病、能看好病”作为第一标准。
孙光荣还提到,中医药法对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的准入明文规定是“考核”,而不是“考试”,这就是要求我们不走模仿西医的路子,不搞“好看不管用”的考试,而需要考核中医四诊、脏腑经络穴位、病因病机、基本方剂、中药材识别等。孙光荣提议:要充分发挥中华中医药学会等学术团体组织的作用,使专长中医师们有个“家”,组织起来进行医德、医学、医术的系统培训,让其更好地发挥专长作用。
中药质量管控是一个直接关系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问题。孙光荣认为,近年来中药材在种子、土壤、培植、采集、炮制、仓储、交易这七个方面,都或多或少出现了“变异”,严重影响了中医临床疗效,加强中药人才的培养和质量管控是当务之急。如何用符合中药自身品质的标准来检测质量,确保中医临床有道地药材使用,是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的一个重点。
孙光荣表示,中医药法对中医药文化的传承与传播以及传统中药处方组成和生产工艺等的知识产权、保护名录、数据库和中医养生的传媒传播等方面作出了相关的、明确的规定。应当对中医药文化传播的内容、方式、传播者条件出台相关的硬性规定,纠正和避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情况。同时建议夯实中医药文化素养提升工程,继续做好相关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
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关键在进一步落实到行动
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医药法的具体举措,孙光荣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他认为,可以采用中医中药中国行专题活动或者专题问答小视频等方式,扎扎实实地开展关于中医药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共识。其次,要大力开展中医药五种优势资源的调研、挖掘、整理、研究、利用的系统工作,包括人才、文献、有效方术、优势病种、自然资源等。
“要加大中医药法贯彻实施的监督力度。良好的法律环境不仅在‘有法可依’,关键在于法律的执行。管理部门要开展执法检查,加强监管,强化执法。必要时可以建立健全中医药执法队伍。”孙光荣说。
孙光荣还建议,要加快中医药法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增强中医药法的实施可操作性,在检查执法效果与问题的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必要时应请全国人大针对新时代新形势面临的新问题补充或修订中医药法。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重视加强中医药法制工作。
“我希望并深信,中医药法在未来的实施中,一定能够保护、扶持、促进、规范中医药事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一定能够进一步激发中医药人的传承创新能力,为建设健康中国作出更新更大的贡献。”孙光荣表达了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的期待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