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周密安排,系统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方案,组织本地区中医药系统系统学习《规划纲要》
•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立足本地区实际,积极推动当地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以及局机关各党支部,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要准确把握学习贯彻的基本原则,要切实认清面临形势,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各方力量。切实把《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与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融会贯通起来。要切实把《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与国家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深化医改规划以及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的编制实施有机结合起来。要切实加强《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的顶层设计,画出路线图、确定时间表,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整体推进。
要周密安排,系统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方案,组织本地区中医药系统系统学习《规划纲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把《规划纲要》学深、学透。要集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深入研究解读,把《规划纲要》讲深、讲透。
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规划纲要》的基本内容、重点亮点和政策措施,宣传学习贯彻《规划纲要》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宣传中医药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新经验和为中医药事业作出突出贡献优秀典型,弘扬行业正能量,营造重视、关心、参与和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
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当前贯彻落实的重点工作。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职责,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好《规划纲要》学习贯彻的整体工作方案。按照《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立足本地区实际,积极推动当地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实现与本地区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医改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相衔接。
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研究提出健全本省(区、市)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省(区、市)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管理体系的具体方案,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工作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工作合力。
各地要探索完善督查机制,建立动态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地区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区的落地生根。
局机关各党支部,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抓紧确定《规划纲要》实施分工方案,形成分工明确、各尽其责、统筹协调的贯彻落实工作体系。加强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贯彻落实工作的统筹谋划,确定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任务分工方案,明确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把任务分解到各部门。
进一步完善国家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确定联席会议组成部门,拟定工作规则等,做好第一次联席会议组织筹备工作。拟定加强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方案,提出完善地方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建设、加强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建设的具体方案。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围绕《规划纲要》部署的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行动计划,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实现与国家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健康中国2030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医改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