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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遴选13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添加时间:2016-05-16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安徽省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首批遴选的毫针刺法、推拿疗法、艾灸疗法、针刀疗法、耳压疗法、拔罐疗法、熏洗疗法、穴位贴敷疗法、穴位注射疗法、穴位放血疗法、手法复位疗法、夹板外固定疗法、头针疗法等13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对应的中风病、腰痛病、骨痹/膝痹、面瘫病、肩凝症、头痛、项痹病、偏痹、腕部筋伤、痛经病、肘劳、不寐病、斜颈、骨折病、伤筋病/踝关节扭伤等15个门诊病种实行门诊按病种付费,定额标准按本地中医医院同病种的住院次均费用的70%或参考规范服务法测算的实际费用确定,新农合基金支付比例参照同病种的普通住院上一年度实际补偿比例执行。中风病、腰痛病、骨痹/膝痹、积聚、肺胀病、项痹病、混合痔病、锁骨骨折、肱骨骨折、带下病等10个中医住院优势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定额标准按本地同级综合医院同病种的住院次均费用的90%左右确定,新农合基金支付比例在同病种普通住院上一年度实际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5~10个百分点,个人支付比例下降5~10个百分点。

    方案确定县域医疗共同体试点县(市、区)的县级中医医院为试点医院。其他地区的县级中医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科可比照执行。试点工作将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科学测算、动态调整,疗效优先、规范服务,医患并重,多方共赢”的原则,努力实现患者负担能减轻、医保基金可承受、中医药优势得发挥的中医药医改目标。

    试点工作将于2016年7月开始实施,在此之前,要求各试点县尽快制定本地区中医优势种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报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审定后实施。

    方案要求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的“准入”机制;对纳入病种试点的患者,医院要主动履行告知义务;要建立公示制度,对开展的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收费标准、报销比例,纳入门诊报销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名称及其门诊病种、收费标准、服务项目与内容等事项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人员培训,加强监测评估,加强宣传引导等。

    该省目前有40个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医共体由县级医院(包括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牵头与若干乡镇卫生院合作,开展紧密型技术合作,统一调配人力资源、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改革医保基金对县域医联体的支付方式,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超支原则不补,结余全部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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