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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加快推进“治未病”工作
添加时间:2015-03-26     来源: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近日,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召开了2014年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项目汇报会。会议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解读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项目评估细则,部署了2015年工作任务。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毕明深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王琳琅主持会议。
    
    毕明深提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是《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的一大举措。2014年是中央财政部第二次对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项目投入专项资金,累积投入5.5亿元,这充分表明国家对中医“治未病”工作高度重视,要真正通过项目建设,使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能力有整体的提升,使老百姓真正享受到优质的中医药健康服务。2014年4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作为主要任务之一,在2013年是6个项目单位基础上,到2014年增加至7个项目单位,其中有4个单位是延续,3个单位是扶优。因此要充分认识这个项目的重要性,在完成项目指标任务的同时,要站在未来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高度去认识、去理解。

    毕明深指出,要积极探索解决“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面临的困境。一是要完善保障中医“治未病”工作开展的政策措施。“治未病”服务在机构、人员以及技术、服务的规范管理还比较滞后;医疗机构开展“治未病”服务在诊疗科目、项目收费、价格及医保报销等方面需要政策上的完善和支持。二是要充分认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供给不足。中医医疗机构在办院模式上“重治疗、轻预防”,群众到医院也多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接受健康调理的人员相对较少,影响医疗机构开展“治未病”服务的发展。同时,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项目大多缺乏收费依据,仅有的一些项目收费水平偏低,不能完全体现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技术含量,许多单位在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都是免费提供体质辨识等服务,不能为医院创收,导致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能够提供规范服务的社会养生保健机构数量不多;群众的中医养生保健知识缺乏,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推广不够。三是要不断提高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质量。近年来社会独立养生保健机构快速发展,大多数保健服务机构是运用中医养生保健的理论及其方法手段服务群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具有一定的医学专业性,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提供服务,但目前我省此类机构从业人员多数只在企业内部接受短期培训,没有经过系统的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能专业培训,提供的服务种类有限、行为不规范、水平较低。此类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目前还没能形成一个较完善的机制。四是要规范社会养生保健服务秩序。社会养生保健机构数量多、层次不一、良莠不齐,其准入和监管需要工商等多部门协作开展,而目前对社会养生保健机构市场的监管没有到位,未能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

    毕明深强调,要多措并举确保“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的全面提升。一是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市(县)中医药管理局及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项目建设工作,加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成立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认真进行研究部署,扩大社会知晓率,充分调动各级各类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的开展。二是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项目单位所在各市(县)中医药管理局是项目建设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沟通协调并出台推进“治未病”服务的特殊政策和管理措施,组织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并对本辖区项目建设负总责。各项目单位是项目建设的主要实施者,要按照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建设“治未病”科,配备中医健康评估干预设备和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指导基层,加强人员培训。三是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各市(县)中医药管理局及各项目单位要制订完善项目落实的各项具体措施,围绕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责任到人,切实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要总结经验,形成模式。各市(县)中医药管理局要对辖区内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尽快形成成熟有效可推广的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通过“治未病”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加强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培养和提高“治未病”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升“治未病”服务的整体水平,推动“治未病”服务理念及知识的传播,初步形成“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模式,使广大人民群众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满足对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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