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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添加时间:2016-08-09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提出争取到2017年,实现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到2020年,该自治区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
《实施意见》制定了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长效合作机制、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老人签约服务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着力发展特色医养结合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等7大任务。《实施意见》提出了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做好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探索建立养老机构医疗费用医保联网结算机制、逐步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信息支撑6项措施保障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的建立。
《实施意见》提出,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并制订了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老龄办、中医药管理局、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共同支持医养结合发展。
《实施意见》制定了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长效合作机制、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老人签约服务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着力发展特色医养结合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等7大任务。《实施意见》提出了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做好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探索建立养老机构医疗费用医保联网结算机制、逐步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信息支撑6项措施保障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的建立。
《实施意见》提出,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并制订了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老龄办、中医药管理局、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共同支持医养结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