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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六大工程发展中医药
添加时间:2016-10-10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日前出台《全力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六大工程”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
一是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17年立项建设州苗医医院;从改扩建州级中医医院入手,加快辖区凯里市、三穗县、台江县、镇远县等9所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同时在黔东片区的三穗县中医院和人口达到40万以上的县市按照三级中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在专科医院设立中医民族医诊疗服务区的同时,全面推动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国医堂、苗医馆、侗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全力打造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计生室中医诊疗室,全面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二是强化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在辖区学院、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州中医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建立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州级培训基地;在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大专以上层次苗侗医药专业,探索民族医药特色教学模式,落实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提升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队伍总量,到2020年,州级中医医院引进博士3名、硕士15名。每2年开展1次“中医名医”和“民族名医”评选活动,获奖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并给予20万元科研教学经费。鼓励中医名医、民族名医带徒,每培养出1名优秀中医(民族医)医师,一次性奖励传承人1万元。
三是建设中医药特色工程。培养一批中医“名院”,鼓励中医院积极研究和推广中医新技术、新疗法,按照中医药特包评价指标体系,对辖区的中医药、苗医药、侗医药和瑶医药等进行重点打造,建成一批管理规范、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突出的示范“名院”。打造一批名中医特色专科,建立州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打造一批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四是建设一批中医药民族医药科研工程。加强与国内外重点试验室合作,以高标准建设苗药侗药重点实验室。推动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平台、中医院制剂室和炮制室建设。开发一批中药民族药传统制剂。各级中医院按不低于2%的业务收入作为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加强传统名方和新药等中药民族药科研,研制一批特色突出、疗效明显的中药院内制剂。对获得《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的院内中药、民族药制剂品种,在州内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纳入新农合、医保报销目录。
五是提升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内涵工程。依托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建设州民族医药博物馆,组建民族医药互联网博物馆,结合中医药、民族医药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传统中药、民族药品牌、中药老字号保护和文化内涵宣传。将苗医药、侗医药、瑶医药等民族医药等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完善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宣传科普网络,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进医院、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在各县(市)建设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主题公园,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办专门的节目栏目和版面,广泛宣传普及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知识。
六是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工程。加强中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治未病科(中心)建设,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规范指导,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保健服务与居家养老结合服务机制,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研制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研发创新平台。
一是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17年立项建设州苗医医院;从改扩建州级中医医院入手,加快辖区凯里市、三穗县、台江县、镇远县等9所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同时在黔东片区的三穗县中医院和人口达到40万以上的县市按照三级中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在专科医院设立中医民族医诊疗服务区的同时,全面推动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国医堂、苗医馆、侗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全力打造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计生室中医诊疗室,全面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二是强化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在辖区学院、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州中医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建立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州级培训基地;在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大专以上层次苗侗医药专业,探索民族医药特色教学模式,落实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提升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队伍总量,到2020年,州级中医医院引进博士3名、硕士15名。每2年开展1次“中医名医”和“民族名医”评选活动,获奖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并给予20万元科研教学经费。鼓励中医名医、民族名医带徒,每培养出1名优秀中医(民族医)医师,一次性奖励传承人1万元。
三是建设中医药特色工程。培养一批中医“名院”,鼓励中医院积极研究和推广中医新技术、新疗法,按照中医药特包评价指标体系,对辖区的中医药、苗医药、侗医药和瑶医药等进行重点打造,建成一批管理规范、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突出的示范“名院”。打造一批名中医特色专科,建立州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打造一批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四是建设一批中医药民族医药科研工程。加强与国内外重点试验室合作,以高标准建设苗药侗药重点实验室。推动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平台、中医院制剂室和炮制室建设。开发一批中药民族药传统制剂。各级中医院按不低于2%的业务收入作为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加强传统名方和新药等中药民族药科研,研制一批特色突出、疗效明显的中药院内制剂。对获得《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的院内中药、民族药制剂品种,在州内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纳入新农合、医保报销目录。
五是提升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内涵工程。依托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建设州民族医药博物馆,组建民族医药互联网博物馆,结合中医药、民族医药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传统中药、民族药品牌、中药老字号保护和文化内涵宣传。将苗医药、侗医药、瑶医药等民族医药等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完善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宣传科普网络,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进医院、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在各县(市)建设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主题公园,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办专门的节目栏目和版面,广泛宣传普及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知识。
六是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工程。加强中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治未病科(中心)建设,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规范指导,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保健服务与居家养老结合服务机制,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研制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研发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