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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确保贫困村民100%参合
添加时间:2017-09-18 来源:健康报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机制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年~2019年)》明确,2017年,全面落实四重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对罹患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13种大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施集中救治;全面对罹患36种慢性疾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健康管理;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100%参合;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达90%以上;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到2019年,通过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机制,有力保障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方案》要求,落实医疗扶助制度。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参合地县级财政统筹资金进行专项扶助,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在90%以上。县级政府对其余当年度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进行资助,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100%参合。
《方案》要求,落实医疗扶助制度。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参合地县级财政统筹资金进行专项扶助,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在90%以上。县级政府对其余当年度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进行资助,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100%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