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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医药监管工作
添加时间:2016-02-24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旨在切实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中医药服务和市场秩序,完善中医药监管与执法机制,严格中医药监管与执法责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意见》指出,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是深化医改、维护健康、改善民生的需要,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中医药治理能力的需要,也是做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的需要。《意见》要求,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纲领,以完善中医药监管体系、健全中医药监管长效机制、提高中医药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抓手,进一步规范中医药服务和市场秩序,实现以下目标: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中,中医药监督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中医药监督管理和执法制度得到完善,工作内容和流程不断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中医药监督能力全面提升;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养生保健服务内容和行为逐步规范。

    推动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完善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相关法规标准,明确中医药监督管理与中医药执法监督的工作内容,完善中医药监督工作相关程序与制度;加强中医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开展中医医疗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师、护理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中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强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监督管理,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健康发展;加强中医医疗广告和中医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查发布内容和发布形式。

    完善中医药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制。首先,综合协调、密切配合。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要将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规划并督促实施。其次,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应根据职能划分,加强对中医药监督工作的综合管理,重点做好行政监管措施的制定、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为界定等工作。加强与工商、食药监、公安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协调,形成互为补充的中医药监管合力。

    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强化服务意识,坚持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积极为中医药服务人员提供中医药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建立监管信息平台,促进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整合形成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配备中医监督执法人员;提高舆情监测和处置能力,加强中医药相关信息的舆情监测,及时掌握社会信息动态,建立健全与中医药监督管理相关非常态信息的会商应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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